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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親債主討報程序10@冤親債主列名邀請之緣故。


冤親債主在滿足各種回饋後,再行超渡法就很容易渡其往生,不要勉強其往生西方,因為人各有志,迴向其往生人道、天道、諸佛淨土,才不會因其執著不悅而賴著不往生。

時消災超渡時,在消災牌位可填自己祖先、「自己和身邊生活事業相關者及自己先前所曾幫過之受難事主....眾人的目前纏身冤親債主」,為其植冥福,亦是消 業妙方,免得受週遭的冤親債主所作祟。超渡牌位、和解性疏文更是應該如此填寫,可免自己受身邊有形、無形眾生所牽纏連累。

尤其一些比 較熱心在外頭常替人加持解厄或常趕經懺之人,雖然幫了受難事主的忙,可是事主之冤親債主卻會怪罪,反而會找幫忙的人麻煩,所以有形的事主、無形的事主之冤 親債主皆作加持救渡,才真正能擺平一切,己身救渡眾生功德反而更多幾樁。這就為何煙供、渡亡、消災時要把這些上述冤親債主列名邀請之緣故。此點非常重要, 切勿忽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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